劳动效用(价值量)计量
要搞清楚劳动效用(价值量)计量原理,必须准备如下知识基础:
首先必须搞清楚什么是量。量是人们根据预设的标准对计量对象进行分割,使每一份与预设标准相等的而计数的结果。
其次,有必要了解一点牛顿的力学三定律
第一定律(即惯性定律)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任何外力或受到的力平衡时(Fnet=0),总保持匀速直线运动或静止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第二定律牛顿第二定律是力的瞬时作用规律。力和加速度同时产生、同时变化、同时消逝。
牛顿第二定律的六个性质:①因果性:力是产生加速度的原因。②同体性:F合、m、a对应于同一物体。各个力产生的加速度的失量和等于合外力产生的加速度。
第三定律表达式 F=-F' (F表示作用力,F'表示反作用力,负号表示反作用力F'与作用力F的方向相反)
根据牛顿力学原理,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劳动对象在不受任何外力的作用下,维持原有状态不变。果子不采,石头不捡,都不会为人类所用。
第二,劳动对象的物质存在形式的改变是生产力作用的结果。劳动力的作用是劳动成果形成即使劳动对象改变其物质存在形式的原因之一,劳动成果是各生产要素合力的结果,即资本合力结果。如果将资本合力定义为生产力,那么我们就可以建立这样一个公式:
生产力=资本×合力系数(资源配置效率)=(活劳动效用+物化劳动效用)×合力系数(资源配置效率)
活劳动效用指全体劳动者当前劳动效用
物化劳动指资本所含过去活劳动效用的当前活劳动效用当量
第三, 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生产力与劳动对象反作用于生产力的力在大小上是相等的。因此,用劳动成果的效用是可以表示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生产力的效用的。即
新效用=活劳动效用+资本效用+资源配置效用
劳动力界定为实际释放的劳动能力,劳动界定为劳动力作用于劳动对象的过程,即劳动力做的功。生产力效用的大小与其成果效用是成正比的,也就是说,成果效用越大,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生产力效用越大;作用于劳动对象的生产力效用越大,成果效用也越大。
再次就是动力做功原理
根据动力做功原理,当一个力作用于物体产生匀速直线运动时,所做的功表示为:
功(W)=F(作用力)×S(距离)
那么生产力(由于所有的物化劳动都可追溯到活劳动,所以下面我不使用生产力而直接使用劳动力,并且劳动力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实际释放出的劳动力)做的功可表示为:
劳动的效用=劳动力×劳动时间
1个单位劳动的效用=劳动力×单位劳动时间
1个单位劳动的效用=平均劳动力×平均单位劳动时间
所以
劳动力=1个单位劳动的效用÷单位劳动时间 ⑴
平均劳动力=1个单位劳动的效用÷平均单位劳动时间 ⑵
如果设平均劳动力为1单位劳动力,则1个效用单位÷平均单位劳动时间=1单位劳动力
⑴÷⑵得
劳动力=(1个效用单位÷个别单位劳动时间)÷(1个效用单位÷平均单位劳动时间)
=平均单位劳动时间÷个别单位劳动时间(单位劳动力)
劳动效用的计量单位就是劳动力时
所以,一定量的劳动的效用=平均单位劳动时间÷个别单位劳动时间×劳动时间
例如:某甲生产A产品,单件劳动时间为2小时,劳动1000小时,社会平均单件劳动时间为3小时,(单位货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含量为1元/单位劳动力小时),问甲劳动1000小时的价值是多少?
甲劳动1000小时效用或价值=3小时÷2小时×1000小时×1元/单位劳动力小时
=1500单位劳动力小时×1元/单位劳动力小时=1500元
有甲乙丙三人,生产某一相同产品。三人独立完成生产,每件分别耗时为1小时、2小时、3小时。问3000小时,三人共生产该产品多少件?
如果该产品有三道工序,甲乙丙三人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道工序中效率最高的。现在他们合作生产,分别做自己最具优势的工序,3000小时后,他们共生产7000件。问甲乙丙各应该分配到多少件?
第一问的意思就是告诉你:甲劳动属甲所有,乙劳动属乙所有,这是自然法则,是公理,没问题吧
第二问就是在此前提下,分出甲乙丙各付出的必要劳动量,然后等值分配
平均单件时间=9000/7000=1.285714286小时
个别单件时间分别为1、2、3
甲必要劳动时间=1.285714286/1*3000=3857.142857
乙必要劳动时间=1.285714286/2*3000=1928.571429
丙必要劳动时间=1.285714286/3*3000=1285.714286
合计为 7071.428571
甲乙丙各自权数为0.545454545
0.272727273
0.181818182
乘产量7000分别为 3818.181818
1909.090909
1272.727273
价值就是劳动效用,价值量就是必要劳动量
补充内容 (2014-4-27 12:14):
劳动=劳动力*时间
价值=劳动
价值=劳动力*时间
当劳动力为平均劳动力时,
价值=必要劳动时间